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元宝区隶属于辽宁省丹东市,是丹东市的中心城区,东南濒临鸭绿江,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新义州市隔江相望,西北沿盘道玲山麓与振安区毗连,西南与振兴区交界,东北沿爱河与振安区的九连城镇为邻。元宝区2011年末辖6个街道,1个镇,38个社区,7个村,区人民政府驻新柳街8号;总面积91.6平方千米;总人口18.59万人,有汉、满等13个民族。2012年,元宝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亿元,同比2011年增长14.7%。元宝区是丹东城市的发祥地,19世纪中叶,山东、河北等地难民冲破柳条边,在大沙河一带谋生。因沙河口和东尖头是木材和农副产品集散地,交易极为兴旺。丹东市内最早的居民区也就在这里形成。元宝区地处丹东市东北部,东南濒临鸭绿江,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新义州市隔江相望,西北沿盘道玲山麓与振安区毗连,西南与振兴区交界,东北沿爱河与振安区的九连城镇为邻。元宝区中心为金地广场地段,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23°23′,北纬40°08′;元宝区人民政府距丹东市人民政府20千米。总面积91.6平方千米